適逢友人A畢業, 剛好我又在英國, 所以被邀請了去聚一聚
無意間聽到友人訴苦(暗示)的說著: "原先XXX, YYY, ZZZ說一定來, 結果又不是爽約了!"
我不禁嚥了嚥口水道: 放心, 我說的就是, 來定了.
之前也聽過別人說因為重要的約會給爽約了, 從今再也不相信別人...
再也不相信別人, 那好像嚴重了一點
不過問題看來在於我們應以怎樣的角度去面對自己/別人許下的承諾
先說我們對別人許下的承諾...
基於家教問題, 我一向很著重 [承諾], 不論是自己還是別人的
一旦許下了承諾, 如非迫不得意(生病), 一定要做得到
可是, 有時候這樣也挺辛苦的
因為往往有突如其來的事情把我的時間表弄亂
但又不想爽約, 唯有硬著頭皮上
這問題到了大學年代情況尤其嚴重
所以我面對 [承諾] 的態度不得不改變一下
現在我寧願遲一點才答覆別人, 至少我80%肯定我能做到才答覆
但我從不只說 [睇下點先啦!]
至少我會補上一句 [星期天才能肯定的回覆你]
如果別人是派對搞手, 面對著一大班 [睇下點先啦!]的人
真的是百般無奈, 人數都不知道怎樣預計
所以, 考慮多一點才許下承諾為妙
對著別人
只要是重要的約會給爽約了, 以前的我必氣得半死
特別是聽到一些不知所謂的原因...
所謂的不知所謂就是可避免的原因, 例如:起不了床, 忘記了(也就是不重視約會-->死罪)
但是, 我們不應該把自己的尺用在別人身上
因為這不就沒有了你我之分嗎?
所以, 先不要爽別人約(己所不欲, 勿施於人)
繼而不要對別人抱太大期望
正所謂, [無期望便無失望]
自己舒服, 別人舒服
順帶一提, 因為我對承諾十分的重視
所以這無形之間成了別人對我特定的 Image
又就是原因我為什麼取這blog name為fai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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